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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 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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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可申请最高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个人、小微企业每次贷款最长期限分别为3年、2年,对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超过3次。

政策支持范围:

1、小微企业创业贷款:①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②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③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2、个人类创业贷款:①属于下列人员范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济创业青年等;②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所需申领材料:

1、小微企业创业贷款:《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的《居民身份证》;企业职工花名册(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类别证明材料;企业财务报表。

2、个人类创业贷款:创业者身份类别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具体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济宁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创业贷款科窗口或合作银行的创业贷款经办窗口;

2、工作人员将申报材料与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比对,电话告知审核结果;

3、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考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

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责任科室:创业担保贷款科

责任人:宋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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