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的创业扶持政策导语:无锡哪类人可以获得创业扶持?以下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无锡的创业扶持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无锡的创业扶持政策 一、哪些对象可以得到相关创业政策扶持? 大学生(指高校毕业2年内、在锡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创业的为毕业5年内、在锡高校学生,下同)、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以下简称本市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有创业愿望且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均可得到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和创业服务等创业扶持。其中,重点扶持大学生、登记失业人员、本市就业困难人员、本市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在锡创业。 二、对创业人员有哪些行政收费减免政策? 大学生,本市户籍的技(职)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残疾人和本市失业人员在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按规定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上述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费、公共场所卫生审查费、现场调查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公安部门收取的暂住证工本费(含纸质暂住证、非接触式IC卡暂住证、二维条形码暂住证)、治安联防费(指按人数收取的治安联防费); 6、经贸部门收取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工本费; 7、省教育部门向高校毕业生收取的档案委托保管费、档案转递手续费;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9、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江苏省政府以及省财政、省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上限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三、对创业人员在税收方面有哪些优惠? 1、本市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年度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上述人员是指:①.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②.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③.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年度的学生(1月1日至12月31日)。 2、对自主创业人员创办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3、军转干部、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4、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规定的行业范围内,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本市户籍残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本市户籍的盲人开办盲人按摩机构(院、所、有限公司)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符合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6、农民创业凡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企业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企业,从事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四、对创业人员在金融信贷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1、个人贷款: 大学生或本市户籍城乡各类劳动者在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经营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30万元。大学生及本市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通过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在信用社区内从事创业活动,且创业项目经专家组论证通过的,经资信评估合格的,其申请贷款额度在3万元以内,可免除反担保手续。大学生、本市失业人员及农村劳动力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个体经营的,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除外)的,由财政部门给予60%的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两年,贷款到期后可申请展期一年(展期、逾期不贴息)。 对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初创期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其中,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创业项目经专家组论证通过,其申请贷款额度在5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当年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条件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发放贷款并给予贴息,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标准为贷款基准利率的50%。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到期后可申请展期一年(展期、逾期不贴息)。 五、创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社会保险补贴优惠政策? 1、①2009年1月1日后投资兴办企业,同时带动5名以上本市户籍人员就业,企业按规定在本地为投资者及所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照所办企业为投资者(必须同时为该企业法人代表)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享受补贴期限按规定累计不超过3年。②本市户籍创业扶持对象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从事个体经营的业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③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创业人员开始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2、自主创业主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可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申请3年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额补贴。 以上各项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同一人员不能同时享受。
六、哪些创业人员可以享受一次性开业补贴? 1、大学生、本市失业人员,在锡自主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凭纳税证明(税务登记证)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6000元。 2、农村劳动力利用自有住房,从事乡村旅游、餐饮、住宿等经营,暂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南京创业扶持政策,经创业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确认证明、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评估,其经营项目、经营场所符合镇、村规划和物业管理规定且累计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享受6000元创业补贴。 农村劳动力入驻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凭其与农民创业孵化基地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可申请享受6000元创业补贴。 3、本市户籍无业残疾人在锡自主创业的,经残联审核,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6000元。 领取一次性开业补贴人员中的城乡“低保”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工商营业执照,进行自主创业后,保留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2个月,第13个月退出低保。 开业补贴3年内不可重复享受。 七、哪些人员可享受创业场地租金? 1、对大学生、本市户籍城乡各类劳动者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据实给予租金补贴,每年补贴标准上限为5000元。
其中,对农村劳动力入驻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可凭其与基地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申请享受租金补贴。 2、对大学生、本市就业困难人员非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租用场地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据实给予租金补贴,每年补贴标准上限为5000元。 八、哪些人员可享受水电费补贴? 对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在3年内,每年按照实际使用水电费总额的1/3南京创业扶持政策,最多不超过1000元的水、电费等创业运营经费补贴。 九、大学生在锡自主创业是否可享受租房补贴?补贴标准关于如何?关于如何申请? 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外)应届毕业生在锡初次自主创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在外租房居住的,可领取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给予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连续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暂定为2年。 创业者可按照《无锡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领审核办法》,通过无锡人才服务网站“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程序”录入相关申报信息,填写《无锡市大学生创业租房补贴申请表》,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高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③可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社居委证明、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之一。
十、哪些人员可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对大学生、本市失业人员在锡创业后,吸纳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失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可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与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十一、大学生创业园政策中的项目无偿资助和天使基金引导具体是指什么? 1、项目无偿资助。对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围绕物联网、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微电子、软件与服务外包、新材料与新型显示、生物、工业设计与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领域,每年选择不超过50个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经评审合格的,给予10-3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 2、天使基金引导。大学生创业园发起或引进专门面向初创期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天使投资基金,每年遴选出一批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大学生初创企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以内的投资,政府按投资金额的50%予以匹配,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十二、创业人员关于如何获得创业咨询服务? 市、市(县)区创业指导中心都设有创业咨询窗口,创业指导工作人员常年为全市从事创业的人员免费提供创业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开通创业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有志创业或正在创业的人员如有创业方面的疑问,可通过拨打电话或到创业咨询窗口向创业指导工作人员咨询。各创业咨询窗口地址及电话见附件。 [无锡的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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