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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青岛就业创业政策,市人社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韩红星参加“在线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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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5日下午,青岛市人社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韩红星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线问政”栏目,为网友解答“就业创业政策”,内容摘录如下——

全市就业情况稳定

韩红星介绍,今年以来,面对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深化等新情况、新问题,我市坚持将“稳就业”放在各项工作首位青岛创业政策,作为保障民生的第一要务,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对全市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聚合升级”,出台了青岛市就业创业政策“一本通”,全面释放政策红利,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今年市政府印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出台22条政策措施助推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出台《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1号)作为配套实施细则。

因时间关系,韩红星重点介绍了和广大市民、网友关联度较大的几项:

一是创业类补贴。

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群体在我市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等创业实体,给予1万元补贴。在我市创办的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再给予最高2万元补贴。创业实体吸纳人员就业,再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二是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对我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其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同时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

三是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每月最高500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四是企业稳岗返还。

将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的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30%提高到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其上年度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五是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对我市企业职工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最高2000元补贴。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全市1-5月份就业局势保持了稳定势头:城镇新增就业33.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1.3%,同比增长7.2%。其中本市劳动者就业18.6万人,同比增长8.9%;外来劳动者就业14.8万人,同比增长5.2%。

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举措

韩红星介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推出了很多惠及高校毕业生的好政策,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1-5月份,外地户籍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来青就业6万人,同比增长12.5%。

一是针对住房成本高的问题,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和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对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或创业并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对派遣期内国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博研究生及留学回国本科毕业生、硕博研究生,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二是针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人才留不住的问题,实施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2018年后毕业的派遣期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小微企业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补贴标准,为毕业生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三是针对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不强问题,实施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政策,引导在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青高校非毕业年度在校生在读期间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能力提升补贴。

四是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将未就业的外地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扩大到了专科毕业生。

五是针对毕业生就业手续复杂问题,简化经办手续,全面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手续、网上登记手续、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实现“全程网办、全市通办”。

六是针对系统内部信息共享程度不高问题,创建“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线上采集平台,国内外高校毕业生经实名认证、学历学位信息确认后形成电子档案,在全市人社系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职称评定等业务经办以及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时,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另外,6月26日,青年人才安家费和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将正式启动申领。今年两项政策都是随时申报,按月发放。请符合条件的广大网友登录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青岛人才网提前查看申领流程,有序做好申领工作。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如何申领?

有网友问:请问我去年考的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能领补贴吗?到哪里申报领取,标准是多少钱,另外如果我再考中级还可以再领吗?

韩红星回答,这位网友所说的补贴应该是指我市出台的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目前,申领该项补贴需要满足3个条件:一是申请人为在青岛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企业在职职工;二是申请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三是申请人须自证书批准日期12个月内申请补贴,其中,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在2019年底前提交补贴申请。该项补贴的金额按照证书等级,高级、中级、初级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分两个级别的按级别高低分别为2000元、1500元,不分级别的为2000元。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已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若符合以上条件,可通过青岛就业网全程网上申请,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将及时发放到位。同时该项政策规定,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若您再考取中级证书,按规定可再次申领。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1号)规定,该项补贴将于2019年7月17日实施,届时可登录青岛就业网提交补贴申请。

“4050人员就业补贴”包括两类

有网友问:40、50就业补贴,能不能介绍下?是补贴给单位还是个人?补贴标准分人群类别吗?补贴标准怎么划分的?

韩红星介绍,目前我市关于4050人员就业补贴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两类。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是指青岛行政区域的用人单位招用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这项补贴。

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以上年度我省城镇单位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比例,给予5项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应缴部分),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期限为3年。这项补贴是给予用人单位的。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是指经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性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同一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这项补贴是给予个人的。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7月17日实施

针对网友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询问,韩红星表示,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青岛行政区域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在创业实体或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补缴社会保险费不超过3个月)的,可申领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再设置扶持期限,创业失败后不再要求退回一次性创业补贴。

同时,青人社规〔2019〕11号规定,该项政策自2019年7月17日实施。对此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关于住房补贴和安家费

有网友问:落户青岛现在还没买房,那么是不是可以先申请住房补贴,买房的时候再申请安家费呢?申请了住房补贴后,还能申请安家费吗?

韩红星答复称,若符合住房补贴申领条件,可于6月26日以后通过“青岛人才网”提交补贴申请。若领取住房补贴后,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申请安家费。住房补贴领取金额将在发放安家费时给予相应扣减。

已购买经适房不再享受住房补贴

韩红星在回答有关提问时介绍,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号)规定,申请人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已婚的,需核实夫妻双方情况,若配偶已购买经济适用房也不可申领住房补贴。

另外,在回答一名网友“我是2015年的研究生,一直没有领住房补贴,近期刚刚知晓这个政策,请问我可以补贴吗?”的问题时,韩红星表示,根据规定,2015-2018年毕业的硕博研究生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可按现行政策申领住房补贴。若符合住房补贴申领条件,可于6月26日以后登录“青岛人才网”提交补贴申请。住房补贴具体政策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针对网友“如何申请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的问题,韩红星答复称:

1.根据《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9〕62号)规定,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的享受对象,是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企业下岗、待岗职工和部分失业人员。退养人员,严格意义上,是指2000年前后,国家、省、市为解决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分流问题,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实施的安置政策,在2002年底已停止执行;目前,社会上的“内部退养人员”,是企业和职工双方达成协议后,为已退出工作岗位人员继续发放生活费的企业行为。

2.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政策要求的“失业登记前有单位就业登记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历史记录信息”,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就业登记或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政策要求的“女45周岁、男55周岁”,是按照个人提出补贴申请时的日期计算。

4.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政策,实施的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申请时间为准)。

女性失业人员也可申领生育补贴

有网友问:我是失业人员,有失业金,现在怀孕了,请问失业金今年能涨吗?如果生孩子可以报销多少费用,还有什么待遇,比如生完孩子能参加免费培训吗?

韩红星介绍,根据省、市失业保险政策,女性失业人员,在按月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可向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申领生育补贴。补贴金额,是按照个人实际发生的、已纳入我市生育保险统筹范围的医疗收费项目计算;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补贴金额上限最高为三级医院4200元、二级医院33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一次性安家费只可享受一次

有网友问:我是研究生毕业,如果现在领取了安家费10万元,我再读博,博士毕业后能否再领取博士安家费?如果不能再领取,是否补一下5万元的差额?

韩红星解释称,根据《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规定,一次性安家费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已经申领成功再提高学历的,不可重复享受。

另外,针对申请安家费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韩红星表示,若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既可通过青岛人才网申请,也可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通过青岛人才网申请的,进入“在青创新创业安家费申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对提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再提供任何材料。到现场办理的,需持本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结婚证,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办理。若您所在用人单位在青岛行政区域外缴纳社会保险的,还须提交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劳动(聘用)合同原件。

大学生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有网友问:我想问下大学生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具体需要什么条件呢,有创业证书可以简化程序吗?担保的话可不可以通过一些机构来完成?

韩红星解释,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含社会团体、事务所等),持有有效注册登记证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办个体的,可申领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可申领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可采取房屋抵押或保证人担保,抵押房屋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青岛创业政策,产权清晰,未处于抵押或拆迁冻结期,并征得房屋产权人以及同住人同意;保证人担保需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或具有本市户籍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1人。

按照青人社规〔2018〕8号文件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以下人员:(1)大中专毕业生;(2)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3)登记失业人员;(4)返乡农民工;(5)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随军家属;(6)本市户籍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所涉及的分流职工、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条件的网络商户;(7)家庭服务机构创办者;(8)本市户籍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失地农民;(9)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创业实体后6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含社会团体、事务所等),持有有效注册登记证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办个体的,可申领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可申领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若中止创业,不再享受后续的创业贷款贴息补贴,不影响就业失业求职等相关事项的办理。

创业扶持政策种类多

针对一名2012年高校毕业生的提问,韩红星介绍说,按照青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规定,目前创业扶持政策主要包括4项:

1.一次性创业补贴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市户籍创办创业实体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解聘备案人员,以及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创办创业实体后6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解聘备案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领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如果创办的实体属于小微企业,注册登记满1年,申领补贴时法定代表人在该企业或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3.一次性岗位开放补贴

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4.创业担保贷款

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含社会团体、事务所等),持有有效注册登记证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办个体的,可申领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可申领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青岛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有网友问:政府单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城镇户口,青岛市失业人员市区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多少?每一年标准都是一样的吗?

韩红星解释称,2018年11月1日起,我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市南、市北、李沧、城阳、崂山、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每人每月1337元,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每人每月1211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实行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自省政府发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当月起,由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按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挂钩比例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金额计算到元)。调整挂钩比例为:2018年11月1日起,青岛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2019年,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20年起,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并保持90%的比例。如2019年、2020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调整,从当年11月起按上述规定提高挂钩比例,如遇国家政策调整,适时进行调整。

个人能够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月数,是根据失业前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计发: 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五年的,每满一年可享受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最长可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十年及以上的,最长可享受24个月失业保险金。

毕业生在青就业手续办理流程简化

有网友问:你好,请问一下本科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必须要有派遣到本单位的就业报到证吗?

韩红星表示,为简化毕业生在青就业手续办理流程,近期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20号),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后,用人单位可直接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不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申领各项补贴时也不再审核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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