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 10 方面 37 条政策措施,执行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 12 月 31 日。
为做好贯彻落实,西安市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商务局等部门相继出台了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从实施细则看,对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西安都拿出了十足的诚意,可谓「干货满满」。
为了方便大家获取补贴和优惠,华商报记者进行了详细梳理,为你送上「福利清单」。
■对个人 送补贴缓缴纳 让你节省开支失业人员可获取补贴和免费培训
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纳入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范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 1 年(含)以上,初级(五级) 1000 元、中级(四级) 1500 元、高级(三级) 2000 元。
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一次免费的职业培训。
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 1 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 6 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西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80 %发放(即: 1755 × 0.8 = 1404 元/人月);参保缴费不满 1 年的失业人员,按 50 %执行(即: 1755 × 0.5 = 877.5 元/人月)。参保缴费不满 1 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西安城市最低保障标准( 740 元/人·月),发放 2 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西安人社局
解决住房难 发放租赁补贴、新增租赁性住房
发放租赁补贴:持续推进 31 个公租房续建项目、约 5 万套的建设任务;年度累计发放租赁补贴家庭不低于 4400 户,新增分配公租房 5000 套。
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统筹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年度新筹集各类租赁住房 2.6 万套,有效增加小户型高品质租赁住房市场供应。 ——西安市住建局
买车、买家电消费补贴
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并在西安市登记挂牌的,购车发票金额为 10 万元(不含)以下,每辆发放 1000 元汽车消费补贴;购车发票金额 10 万元(含)至 20 万元(不含),每辆发放 2000 元汽车消费补贴;购车发票金额 20 万元(含)至 30 万元(含),每辆发放 3000 元;换电模式车辆购车发票金额 30 万元以上的,每辆发放 3000 元。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在参与活动的家电卖场实体店,购买一、二级能效的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燃气灶等绿色家电,按照购买新机价格给予分档补贴, 3000 – 4999 元,每台单机补贴 300 元; 5000 – 7999 元,每台单机补贴 500 元; 8000 – 9999 元,每台单机补贴 800 元; 10000 元以上,每台单机补贴 1000 元。 ——西安市商务局
公积金延期提取、补充提取
个人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从 2021 年 12 月 23 日起,超过 5 年规定提取时限的都可以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办理提取。
受疫情影响,职工未办理 2021 年度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或无房职工租房提取业务,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可以办理两年合并提取。
2022 年已办理租房提取未达到 18000 元上限的职工, 12 月 31 日前可再办理一次补充提取。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个人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观察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
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存在异议的陕西创业政策,应主动与信息主体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管部
■对企业一、送资金送服务 让企业更高效
及时下达留抵退税专项资金 加大抗疫基金支持
对省财政厅调度的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实行单独调拨、滚动清算,在 3 个工作日内调度至区县、开发区国库。全年投入 312.2 亿专项债资金和 30.8 亿一般债券资金集中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住房、公立医院、产业园区、义务教育等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发挥 50 亿元抗疫恢复发展基金作用,促进「投贷担」联动,多措并举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发展。力争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合作规模新增 120 亿元。引导担保机构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保费标准。 ——西安市财政局
简化办理程序 降低企业成本
已取得土地批复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土地供应协议的 1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取得供地批复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重点项目可以凭书面承诺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在完成并联审批基础上 5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各类专项规划,并通过资源规划「一张图」平台合规性审查的市政交通项目,容缺办理规划审批。
在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等阶段,实现对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事项由一家测绘单位承担、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压缩 20 %审批时限,降低企业成本。 ——西安市资源规划局
加大房地产金融支持 实行施工许可容缺办理
建立信用优秀、良好等级的房地产企业名录共享机制,组织商业银行开展融资对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一站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将不动产登记纳入联合竣工验收阶段,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 6 个工作日。压缩产业项目落地办理时限,采取「标准地+承诺制」方式供地,取消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人防、城管等部门方案联审事项,即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市政接入和不动产登记纳入竣工联合验收阶段,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 20 个工作日以内。
短期内难以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定材料的重点项目可在取得有关规划意见且质量和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经建设单位承诺补正时限,核发《西安市重大项目临时施工复函》,准予先行开工建设,待补齐材料后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西安市住建局
专人服务 办理证照更加快速便捷
推行「零见面」审批,鼓励领取电子证照,纸质证照免费邮递送达,开办全流程尽量压缩在半个工作日办结。
对无需现场核查的食品生产(特殊食品除外)经营、药品零售、小餐饮等重新申办许可的市场主体和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专人全程服务,提前一天电话预约、第二天办结。
为有条件、有意愿转型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在名称变更、证照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实施全程免费专人帮办代办。对「个转企」所涉及的行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事项没有发生变化的,许可证继续沿用。
依托秦创原创新平台,建立中小微企业「一对一帮扶」和「集中托管」服务工作机制,加快专利预审、快速维权、保护协作, 15 日内完成主体备案, 7 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利申请快速预审。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
扩大信贷投放 积极对接服务受疫情影响的企业
充分利用降准释放的长期资金,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的普惠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积极在西安市运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交通物流、科技创新等专项再贷款资金开展融资对接。
鼓励各驻市金融机构接入并运用「供链融通」等现有融资对接服务平台,积极对接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行业企业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的企业融资需求,满足中小微企业在信贷、票据贴现等方面的融资需求。鼓励各驻市银行机构针对民营小微、科创、涉农等重点领域,根据自身实际组建至少一个业务专营团队。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企业,大力支持辖区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特别是「三农」、绿色、小微企业、双创等特色金融债券。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管部
二、送门路想办法 创造更多商机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对政府采购领域 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向中小企业预留。对 200 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4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鼓励预留该部门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4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 70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价格扣除比例由 6 %- 10 %提高至 10 %- 20 %。 ——西安市财政局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支持各类住房租赁企业建设运营住房租赁项目,结合各区县、开发区申报住房租赁试点项目情况,及时制订试点项目奖补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第一批奖补资金分配计划 3.8 亿元。
积极探索ppp投融资合作,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广泛参与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
对生产所需的砂石、水泥、钢筋等原材料车辆需跨省、市通行的,及时协调办理通行证;对用人集中的企业采用专车「点对点」接送工人;联合人社部门针对存在用工需求的企业召开建筑类专场招聘会,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专业化对接平台。 ——西安市住建局
支持户外经济、夜间经济发展
允许大型商贸企业利用门前硬化广场,规范、有序开展户外促销活动。鼓励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和其他夜间聚集区域,在夜间 18:00 至次日凌晨在室外场地开展促销活动。如搭建临时商亭、展厅,设立餐饮夜市,鼓励举办汽车集市、文创集市等室外活动;在市场内部设置夜间临时露天餐饮、购物场所。
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加境内外线上线下贸易促进活动,深入挖掘中欧班列集结能力和回程潜力,鼓励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西安市商务局
三、降费、退费、缓交 为企业减压
加大流动资金贷款 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力度
力争服务企业达到 700 家次,贷款金额达到 33 亿元。
实施科技型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补助政策,对合作担保公司给予每年不高于 2000 万元的担保补助。
为营业收入低于 2000 万元(含)的企业提供服务的,担保补助不受总额限制。 ——西安市财政局
降低社保费率 缓缴社会保险费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1 年,政策执行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申请,系统自动调整参保单位缴费费率。
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 5 个特困行业和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不超过 1 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到今年年底。 ——西安市人社局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房产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原则上不超过 30 年,租赁年期不超过 20 年,鼓励小微企业和孵化器项目优先进入标准厂房。
减轻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用地竞买保证金按照出让最低价的 20 %缴纳,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50 %,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可在一年内缴清。对于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50 %及相应契税的,可申请预办理不动产登记。
延长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期限,对因疫情管控导致无法按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可延期至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 10 个工作日内缴纳。原确定的交地、动工、竣工时间同步顺延。逾期未缴纳不视为违约,不收取违约金,不计入企业诚信档案,不签订变更协议。
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权证书邮寄费,降低企业前期投入。全面推进「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改革,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 ——西安市资源规划局
易地集中配建资金可申请分期缴纳
对选择易地集中配建公租房项目,易地集中配建资金可申请分期缴纳,每期缴纳资金比例不得低于申请销售面积占项目总面积比例,并在签订易地集中配建协议后的 12 个月内足额缴纳。
柔性执法,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倡导柔性执法,采取上门监督服务、主动指导、预先提醒等措施,对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最大限度减少对施工活动的影响。 ——西安市住建局
新招引企业租金减免、贷款贴息
对新招引工业企业,三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租赁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标准厂房,并且年内完成设备投资不低于 1000 万元的,自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时间起,给予一年租金补贴,减免的租金由市、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财政按 1 ∶ 1 的比例分担。
发挥市级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企业投融资支持力度。对新招引企业,三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给予不超过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 50 %的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西安市工信局
失信市场主体自我纠错从轻处罚 落实清退费政策
鼓励失信主体自我纠错:加快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办理工作,对已履行相关义务、申请材料齐全的,当日办结。合理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根据处罚情节轻重分别设置 6 个月、 1 年不等的最短信用修复期。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 1 年,已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经申请可提前移出。
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梯次分类运用行政指导、约谈警示、承诺整改、行政处罚等监管方式。对于情节轻微并能及时纠正、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不违反上位法前提下,一般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采取提醒教育、行政指导、责令改正等方式,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送服务上门: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防控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提供无偿服务。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中急需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单位,实行网上申报、有需即检、随送随检。
落实清退费政策:聚焦市场主体反映较为集中的乱收费问题,以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公用企业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涉企违规收费和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领域价格秩序专项整治,落实清退费政策。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
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
自 6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 2022 年度住房公积金。缓缴住房公积金只需申请一次,无需每月申请。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可申请提前结束缓缴,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企业应在缓缴期满后三个月内,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后视为正常缴存。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减免国有企业房屋租金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 2022 年第一季度( 1 至 3 月)国有房屋租金,被列为 2022 年西安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承租户,在一季度减免基础上增加减免 3 个月租金。存在间接承租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情形的,转租人(含房屋中介)不应享受本次减免政策,减免租金应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 ——西安市国资委
用气户「欠费不停供」
实施疫情期间其供气区域内的用气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用户的天然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气费工作。缓缴气费实施方案已于 4 月 28 日在「西安政策通」公示。 ——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对所有接水报装免费办理
从2022年5月起全面推进「2110」接水报装服务模式,即 2 个工作日内办结(资料受理 0.5 个工作日,勘察现场并制定供水方案 1 个工作日,工程验收和挂表通水 0.5 个工作日)、 1 个报装环节(资料受理并制定供水方案)、 1 项报装申请材料(用水单位或个人有效、合法用地手续)、 0 费用(对所有用户接水报装实行免费办理,不收取勘察设计费和施工费)。
小型仓库厂房用水包装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在市政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社会投资建筑面积在 3000 平方米以下的简易低风险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项目(小型低风险项目)用水报装办理时间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内。
在疫情期间,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需的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在「西安政策通」系统平台上线,允许企业在疫情结束后 6 个月内完成费用补缴。 ——西安市自来水公司
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
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对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存在异议的,应主动与信息主体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对小微等薄弱环节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驻市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主动降低担保门槛与业务费率。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管部
四、送补贴、送奖励
让企业发展稳定有活力
稳岗返还 扩岗补助
对依法注册登记并为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西安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全面推行「免申即享」。大型企业按 2021 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 %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 60 %最高提至 90 %,其中, 2022 年审核企业稳岗返还时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增长 3 %(含)以上的,按 90 %返还;增长人数低于 3 %的,按 80 %返还。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参保企业,招用 2022 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 1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的参保企业。按每人 1500 元的标准陕西创业政策,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西安市人社局
建筑施工企业劳保统筹费用返还
计划二季度为建筑施工企业返还 7.6 亿劳保费,全年计划返还 27 亿劳保费,确保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施工企业能够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西安市住建局
对商贸企业进行补贴、奖励
促销补贴: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商贸企业参加消费促进年活动,按照活动投资额的 30 %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 100 万元。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举办线下消费类展会,展会面积 1 万平米以上至 3 万平米(含)给予一次性补贴 20 万元; 3 万平米以上至 5 万平米(含)给予一次性补贴 30 万元; 5 万平米以上给予一次性补贴 50 万元。
电商奖励:互联网百强企业在西安设立全国或区域总部,且 2022 年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业收入超过 5000 万元的,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增纳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分三年给予 20 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按照 2.5 : 5 比例兑付)。对企业投资运营的社区商业中心、邻里中心、便民市场及无接触配送设施给予适当补贴。
支持外贸企业:年出口额 300 万元以上且实际缴纳出口信用保险费 2 万元以上的外贸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金额的 35 %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整车出口生产企业,按照每辆汽车出口价格和数量给予补助, 10 万元至 20 万元(不含 20 万元),每辆给予 2000 元补助; 20 万元至 30 万元(不含 30 万元),每辆给予 3000 元补助; 30 万元以上,每辆给予 5000 元补助,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进出口企业,取得海关AEO高级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户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以跨境电商方式发运进口商品所产生的国内段快递费用,按照 3 元/单的标准给予发货企业补贴。
汽车平行进口和二手车出口企业, 2022 年度每进、出口一辆车奖励 3000 元,每户最高奖励 100 万元。 ——西安市商务局
投资、研发、吸引人才给予补助和奖励
投资支持:对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实施)的工业新建项目,三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000 万元,并且达到签约总投资额 40 %以上的,按照完成投资额的 5 %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研发支持:知名企业设立研发基地,与西安市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中心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在西安市设立研发中心、开放式创新平台并达到一定规模,且纳入秦创原创新平台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奖励。
集群支持:每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000 万元的产业链配套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 2 %,给予引进单位或机构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奖励。
技改支持:对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5 %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中介支持:对介绍引进符合西安支柱产业的工业项目, 3 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并获得项目方认可的招商中介机构(商协会、校友会等专业机构及本地产业链龙头企业),给予 10 万元经费奖励。
人才支持:大力吸引集聚硕博研究生,发放企业引进硕博人才奖励,企业每引进一名博士和急需紧缺硕士,分别奖励 1 万元、 5000 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 10 万元。新引进中小微企业在 2022 年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 2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西安市工信局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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