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西安航天基地”可以订阅哦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一、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组织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岗前培训补贴。其中,小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岗前培训费补贴标准,从现行职业培训补贴为100%。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二、对西安市地域小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达到职工总数20%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三、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现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并符合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为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5200元。四、对成功申报见习基地招收见习生的企业给予见习生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和2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给予企业一定金额一次性补贴。
五、鼓励引导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参加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西安创业政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西安创业政策,市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参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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