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江岸区硬核措施招揽高层次人才奖补政策,武汉的朋友们是否想要了解一下呢?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那么如果你想要代理申请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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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江岸区发布“高层次人才工程”二十条,通过一系列硬核揽才留才举措,为建设“汉口之心、美好江岸”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江岸英才”评选主要面向新引进的符合“531”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要,具有国际国内一流水准,对江岸高质量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
战略科技人才
1、近2年从区外全职引进,与引进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正式工作合同,每年在岸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倍以上;
3、职业成就达到国内外一流水平(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获得者国家重大科创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等)
4、领衔研发的项目符合我区“531”现代产业定位
引进单位具有较强人才承载能力
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
1、近2年从区外全职引进,不超过60周岁,入选后能够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倍以上;
2、担任专业技术或技术管理中高级职务,或是国家级科研机构学术带头人,硕士或副高以上职称
3、引进单位符合江岸“531”现代产业发展方向,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江岸区。
产业领军人才创业类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近5年内在我区首次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持股占比不低于3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3、创办企业符合江岸“531”现代产业发展方向,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 万元,上年度对江岸经济贡献50万元以上;
4、在生命健康、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的优秀创业人才武汉创业政策,条件可适当放宽。
青年拔尖人才
1、近2年从区外全职引进,不超过45周岁,入选后能够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2、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或QS世界大学最新排名TOP200高校博士毕业生;
3、引进单位符合江岸“531”现代产业发展方向,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江岸区;
4、在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等领域取得突出成就、享有较高声誉的优秀青年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资金资助
战略科技人才:每人100-500万元项目资助
产业领军人才:每人15万元项目资助
青年拔尖人才:每人5万元项目资助
平台支持
对入选人才提供创业指导、学习培训、沟通交流等平台支持。入选人才所创办的企业首次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区现有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人才5万元奖励
购房服务
入选人才在市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开辟绿色通道,获取购房资格
医疗服务
为入选人才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提供辖区知名重点医院就医服务
教育服务
入选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或转学辖区公办义务阶段学校(含幼儿园),优先保障统筹安排
育儿补贴
对入选人才3周岁以内的子女发放育儿补贴,标准为每名子女每月500元。
“突出贡献人才”表彰分为“江岸区杰出人才奖”“江岸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岸区有突出贡献重才爱才单位”三类。
1、江岸区杰出人才奖
重点表彰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顶尖人才,每人奖励5万元。
2、江岸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重点表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显著的高层次人才。主要面向符合“531”现代产业体系需求的优秀创新人才,同时兼顾在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社会管理与服务等相关领域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才,每人奖励1万元。
3、江岸区有突出贡献重才爱才单位
重点表彰注册在江岸辖区内,在人才“引、培、用、留”方面表现突出的法人用人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每家单位奖励2万元。
一、人才落户
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毕业生,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可凭****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二、大学生租赁房
江岸区提供千余套人才公寓,毕业3年以内的大学生可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租赁住房(合租可低于市场价30%)。
三、大学生个性化租房补贴
对辖区就业大学毕业生按市场租房合同定价给予一定比例(单租20%、合租30%)补贴。
四、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对于免费推介劳动者到江岸区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可按实际就业人数发放6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五、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于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六、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于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可发放1年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900 元左右/人/月(标准随社保调标及上级通知进行浮动)。
七、人才培养补贴
对符合一定条件并组织当年新增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的企业,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企业实际发生培训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贴。可连续享受3年。
八、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于来江岸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符合一定条件后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8000元。
九、创业担保贷款
在江岸区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额度2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十、高管人才奖励
对新引进的企业,经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自企业注册之日起,向对本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成员,每家企业不超过10人),连续5年按其区级实际贡献的100%给予奖励。
十一、总部企业人才奖励
获得经营贡献奖励或者发展壮大奖励的总部企业,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给予一定人才奖励,单人奖励额度不超过个人税前年收入的5%武汉创业政策,单个企业总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十二、青年人才赴外培养补贴
对赴国外进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青年学者和实用型科技人才开展项目资助,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万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