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业发达国家及地区为促进创业,实施了形式多样的创业政策。可以归纳为以下五条经验。
建立完整的政策体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创业支持
创业政策体系包含了融资、担保、咨询、教育与培训、技术转化等方面,贯穿了创业全过程,政策设计很周全,“没有死角”。有的国家的创业支持不再单纯限于创业前期和创业后期,政策范围已进一步延伸到二次创业,与其他的中小企业政策形成了紧密的衔接。它们的创业政策追求的是要创造出尽可能长久、自立发展的企业,为社会经济提供新细胞。
针对多样化、复杂化的创业课题开发形式多样的政策手段
主要工业发达国家针对创业中的不同问题开发了形式多样的政策手段。针对创业者信用力低的问题,有的国家制定了无抵押物、无保证人的贷款制度,如日本的“新创业融资制度”,其条件很宽松,只需要通过审核事业计划,即可获得最高70万人民币的资助,这对缺乏担保的创业者来说,是十分宝贵的。
为了鼓励民营风险投资公司的发展,很多国家及地区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韩国规定,风险投资企业2年内可减免50%的国家税、所得税和法人税,2年内可免除地方税、取得税和注册税。
可以说,政府在贷款、担保、租赁制度方面做了商业银行不愿做的事情,在纠正“市场失败”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重点使用金融、财务手段多渠道提供资金支持
缺乏资金是最紧迫、最需要解决的创业难题。各国家及地区都把解决资金问题放在创业政策的首位,利用各种手段,来增加资金来源。
第一种是政府直接出资。例如,日本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向创业者和中小企业贷款。第二种是政府与民间资本联合出资。例如,在美国、日本、韩国,其政府和其他各类机构联合出资建立了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在德国国家政策创业,国有银行和私人银行等联合组建了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第三种是风险基金或私人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各国及地区都制定了诸多的优惠政策,鼓励私人风险基金、创业投资公司的发展。
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国家政策创业,培养创业人才
主要工业发达国家在学校教育体系中都植入创业教育的理念和课程。美国有超过500所大学提供创业课程和学位。
在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活动。美国、英国、法国等国都开展了创业竞赛活动,鼓励大学生提出商业计划,向风险投资家游说,以获得投资资金。
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合作的政策实施体系
要落实政策,必须有一套完备的组织体系。主要工业发达国家及地区都在国家层面上设有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如美国设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英国在贸易和工业部内设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日本在经济产业省内设立了中小企业厅。这些部门负责制定包括创业政策在内的中小企业政策。在国家级的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下面,又设有一些独立法人机构、公益法人机构,来具体实施中小企业政策。
我国创业政策掠影
参加培训给予补贴
目前,我国很多地市正在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优先安排创业场地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政府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同时,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
信贷政策大力支持创业
我国明确,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额度上,对个人由最初的最高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
减免行政收费
根据规定,凡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创业税收大力减免
国家规定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此外,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新办中小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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