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培训
(一)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
1.培训对象:16周岁到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纳入扶贫部门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户、边缘户劳动力(以下简称“脱贫人员”)。脱贫人员一年最多可享受3次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
2.培训机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农技推广中心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均可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培训。
3.培训工种:参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19版)》《就业技能培训工种增补目录及补贴标准(2020年)》及各市补充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执行。
4.补贴标准:伙食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伙食补助可采取补给培训机构与直补个人相结合的办法,交通补助直补个人。贫困革命老区脱贫人员培训期间的交通、伙食补助标准上浮20%(即每人每天60元)。
(二)就业前技能培训政策
1.服务对象。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群体可免费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还可享受评价补贴。“免费培训”是指政府对基本培训服务的供给所发生的培训费用予以免除,具体按《职业培训目录》规定的培训时长和补贴标准开展。2.特殊群体培训补贴标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按人均2400元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支持;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按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并开展新技工系统培养的技工院校,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培养经费补助;3.生活费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参加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4.高校毕业生培训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前可参加政府组织的短、长期补贴性职业培训。1.参加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举办的就业技能培训。2.高校毕业生强技计划3-6个月专项培训。这是面向毕业当年及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专项技能培训项目。主要是通过鼓励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依托优势专业返乡创业政策,组织3—6个月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承担不超过培训费的20%,其余部分政府予以补贴。咨询单位:定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 址:定远县政务新区包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咨询电话:0550-40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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