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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口服液的说明书

【药品名称】: 红花口服液
【商品名称】: 红花口服液
【药品规格】: --
【药品成分】: 红花。
【适应症状】: 活血通经,散瘀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中风病,冠心病心绞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ml,一日2次。
【不良反应】: 据文献报道偶见粉红色点片状皮疹、瘙痒、局部水肿、面部潮红、呕吐、过敏性休克、IⅡ度房室传导阻滞并休克、缓慢心律失常、急性肾衰综合征、发热、头痛、诱发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月经过多、全身无力。
【药品禁忌】: 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3有出血倾向者。4有眼底出血的糖尿病患者不宜使用。
【注意事项】: 1、临床应严格按照本品功能主治辨证使用。 2、本品活血化瘀,有出血倾向者禁用。妇女月经期停用,月经净后再用。 3、本品对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应慎用。 4、首次用药宜选用最小剂量,对红花花粉过敏者慎用。 5、年老体弱者、心肺严重疾患者用药要加强临床监护。 6、除按【用法用量】中说明使用以外,伴有糖尿病等特殊情况时,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7、临床应用时,滴速不宜过快,儿童及年老体弱者以2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40~60滴/分为宜,以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8、本品偶见与丹参注射液联用诱发多脏器损伤。 9、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宜加服硝酸酯类药物或遵医嘱。 10、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等异常情况,均不能使用。 11、本品稀释后及输注前均应对光检查,若出现浑浊或沉淀不得使用。 12、配制好后,请在4小时内使用。 13、本品不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14、输注本品前后,应用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避免输液的前后两种药物在管遒内混合,引起不良反应。 15、静滴初始30分钟内应加强监护,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处理遵医嘱。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40007
【生产企业】: 山西华卫药业有限公司(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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